活動名稱:漢典火力全開模仿猜謎
活動內容:2010/12/10,在台新最懂女人心粉絲頁塗鴉牆上進行影片內容猜謎
活動日期:2010/12/10
活動方法:觀看影片【一直掉錢篇】並依序回答陳漢典模仿的對象於台新最懂女人心粉絲頁塗鴉牆活動發文的留言中(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taishinheart)。主辦單位將會從該則留言的粉絲中(計算至12/13中午12點)隨機抽出兩位,各贈送新光三越禮券500元一張。
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將於2010/12/1在台新最懂女人心粉絲頁塗鴉牆公布得獎名單,主辦單位並將以私人訊息聯絡得獎者,請得獎者提供Email、可收件之地址、收件人真實姓名。倘得獎者未於2010/12/15中午12點前提供得獎者Email、真實姓名及收件地址,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另由主辦單位補抽得獎者。
2. 主辦單位將以Email寄送得獎回函,得獎人需填寫得獎回函及附上身分證影本後寄回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收到回函後會寄發贈品。若得獎人無法依活動規定將得獎回函並檢附身分證影本寄回主辦單位,將視為得獎人放棄得獎資格,另由主辦單位補抽得獎者。
3. 禮券相關使用辦法,請參閱禮券上之使用說明與注意事項。
4. 本活動之獎項屬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得獎者年度綜合所得,若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整,得獎者須自行負擔10%之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後逕付差額予得獎者。前述得獎者之所得稅扣繳憑單將併於2011年2月份寄發,若得獎者不願意給付且不提供完整身分資料者即取消得獎資格,該名額將另行抽出遞補。
5. 本活動獎品不得兌換現金或為商品折扣。
6. 如有任何因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者無法將影片【說好的房租呢?】中包租婆頭髮上的髮夾數發表在活動發文的留言中,或有任何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 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任何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另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人之損失,該等人員並應負擔損害賠償之責。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及審核參加活動者與得獎者資格之權利。
- Dec 10 Fri 20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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